移动设备的国际融资租赁 | 书单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本文为中国民商法律网原创作品,作者贺舒宇。如需转载请联系后台获得授权。
全文共1185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二者可统一简称为“开普敦公约”)是航空器融资和租赁领域重要的国际公约。开普敦公约规定,航空器出租人或者融资人可以将其在航空器上的担保权益向依据公约和议定书成立的国际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登记后的担保权益将优先于没有进行登记的在航空器上的其他权利。一旦融资债务人或者航空器的承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融资人和出租人就可以主张其优先受偿的登记权益。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10月28日审议批准了此公约。
《开普敦公约》在我国民航领域有重要影响,但在理论研究层面却稍显不足。因此,笔者列出了此领域中的几本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供读者参考。
一、《国际航空器融资法律实务》
作者:(英)罗伊・古德 译者:高圣平
出版时间:2014年4月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本书系统介绍了《开普敦公约》的基本内容与适用理解。在金融市场细分的大背景下,融资租赁与其他金融交易相比,具有“融资兼融物”的特性,成为与实体经济联系最为密切的金融交易形式,在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换代、促进农业规模化和工业化发展以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均占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的不断推进,融资租赁业呈现出持续高速发展的态势,在融资租赁公司数量逐年增加、租赁业务总量迅猛增长的同时,融资租赁业务纠纷也相应增多。尤其是金融租赁公司成为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的主导力量以来,融资租赁的交易形态和业务类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交易的风险及其控制手段也呈现出与传统融资租赁业务不同的特点。
二、《国际铁路车辆融资法律实务: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及卢森堡铁路车辆特定问题议定书正式评述》
作者:(英国)罗伊·古德(Goode R.)译者:高圣平
出版时间:2014年5月1日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本评述是根据外交会议的决议,由外交会议总报告人起草现已出版第二版。本评述共分五篇。第一篇简要描述《开普敦公约》和《航空器设备议定书》《铁路车辆议定书》的历史;第二编概要介绍《开普敦公约》的基本内容;第三篇简要介绍《铁路车辆议定书》的基本内容;第四篇和第五篇分别逐条分析《开普敦公约》和《铁路车辆议定书》的具体规定。在起草本正式评述的过程中,总报告人与两大秘书处,以及全体委员会主席、最后条款委员会主席、登记委员会主席以及起草委员会主席及其成员展开了密切的合作。
三、《国际融资担保的创新与借鉴——国际金融法论丛》
作者:李国安 出版时间:2005年6月1日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本书研究了国际融资担保方式为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客观新需要所作出的各种创新,包括独立担保对从属性担保的创新、以转移担保物所有权(或债权)代替移转担保物占有的创新、以浮动的担保物代替固定担保物的创新,以及集综合融资担保功能的资产证券化对单一交易目的的担保方式的创新。
推荐阅读
近期好文
责任编辑:李冰阳
图片编辑:师文、李欣南、刘小铃、金今